進口代付
2011-04-23 19:04:56
產品簡介
指即期信用證項下單到后或遠期信用證付款日前,開證申請人如有融資需求,即時提出申請,在開證申請人承擔貼現利息的前提下,開證行指定或授權其代理行向受益人(或議付行)代為償付。融資到期日,再由開證申請人償付信用證項下款項、利息及相關銀行費用。
產品功能特點
1.為進口商解決短期資金融通需求。進口商可以即期優勢價格獲取貨物,而遠期支付相應的貨款,加速資金周轉;
2.期限靈活。由于在進口商付匯前即時辦理,期限可靈活掌握。
產品使用說明
申請條件
1.依法核準登記,具有經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性和經營范圍的有效證明文件;
2.擁有貸款卡;
3.擁有開戶許可證,并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
4.具有進出口經營權。
5.在我行評定信用等級并核有授信額度;
提交材料
出口商申請辦理海外代付時需向我行提交以下資料:
1.信用證代付業務協議;
2.信托收據;
3.我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產品適用企業類型
1.出口商希望獲得即期付款,但進口商及進口商銀行希望遠期付款并獲得資金融通;
2.我國資金成本高于出口方所在國家和地區。
辦理機構部門及聯系電話
瑞豐銀行國際業務部0575-84788356,0575-81105367